热点!多交印花税能否申请退税或抵减?
近期有企业咨询多交了印花税能不能申请退税或抵减,我们来看看一下相关的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目前印花税缴纳方式有五种,包括自行贴花、单笔明细申报、按期汇总缴纳、核定征收以及委托代征。从上述规定来看,采取自行贴花方式多缴纳印花税的不能申请退税,但采取除自行贴花以外方式的,可以申请退税。
我们再看一看部分税务机关的规定。
1.广西税务12366在2019年12月26日对于问题“纳税人使用按期申报方式缴纳印花税的,多缴的印花税能否申请退税?”答复如下:
对于印花税退税问题,应按以下两种情形判断:
一、使用印花税票方式缴纳印花税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 ,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印花税票需由纳税人购买后粘贴在应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进行注销或画销。由于税票一旦画销无法再次使用,如纳税人发生错误,误贴或多贴税票,无法申请退税。
二、除使用印花税票外以其他方式缴纳的印花税,多缴的税款可以申请抵减或退税。同时,根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2.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18年6月14日发布的《2018年5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对于第10问“多缴的印花税可否申请抵减或退税吗?”答复如下:
多缴的印花税可否退抵,需根据具体缴纳方式确定。凡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贴花划销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采用其它缴税方式的,确系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税款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抵缴或退税。
3.《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吉税地字〔1990〕204号)对于第16问“关于以缴款书,完税证和印花税票多缴税款是否退税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缴款书或完税证缴纳印花税款的因计算有误或其他特殊原因多缴印花税款的,可以办理退税。以印花税票完税的对其多缴的税款,不论什么原因,一律不予退税。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印花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市税三[1989]925号)第八条规定,对以填开缴款书方式代替贴印花纳税的,其多缴纳的税款,可按规定手续办理退库。
由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针对采取除自行贴花以外方式多缴纳印花税能否退税或抵减的问题予以明确,只有部分税务机关能够退税或抵减的文件和问题解答,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争取能够退税或抵减。
作者:李老师(正保财税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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