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具的旧版购车发票现在可否申报车购税
问:2014年开具的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15年之后还可以申报车辆购置税吗?
答:一、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规定:“二、本公告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14年7月1日起启用,2015年1月1日起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停止使用。”
因此,2014年开具的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影响车辆购置税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