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益”知多少
很多朋友都陷入一种误区,认为“其他收益”只是用来核算政府补助的,非也非也,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哪些常见情形,也是通过“其他收益”核算。
1.“其他收益”核算依据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利润表中的“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其他收益”是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科目编码6117。
2. 常见通过“其他收益”核算的情形
(1)个税手续费返还
财政部会计司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指出: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个税手续费不是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只是因为其属于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而纳入该科目核算。具体核算参考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目前关于“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各地税务机关的意见基本都认为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口径。
(2)税收优惠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中提到,税收优惠还包括至直接减征、免征、增值税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的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可见税收优惠,不作为政府补助,但这部分通常也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①小规模纳税人月度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a.销售发生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确定可享受免税优惠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②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标准范围内减免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科目
贷:其他收益
③生活服务、现代服务增值税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因此,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如果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也使用其他收益核算,只不过增值税即征即退属于政府补助范畴哦!
作者:刘老师(正保财税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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