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为消费客人积分兑换礼品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问:我司是小商场业主,主营收入是商铺租金,现在场商准备在过年时候搞活动,客人在商场消费积分,按积分兑换礼品。商场除了买礼品给客人兑换外,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合理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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