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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关于民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文单位:
劳动部
文号:
劳部发[1995]458号
发文日期:
1995-12-2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你局《关于民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函》(民航人函[1995]10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了保障民航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促进民航事业持续快速健康
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5]324号
发文日期:
1995-12-19
浙江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劳政[1995]19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关于仲裁裁决生效前企业能否对职工再行处理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5]323号
发文日期:
1995-12-19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仲裁裁决生效前企业能否对职工再行处理的请示》(豫劳裁[1995]1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企业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在法定时效内起诉到法院后,又以原事实
关于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
劳动部
文号:
劳部发[1995]449号
发文日期:
1995-1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企业离退休人员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曾作出过重大贡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责任关心和照顾他们的晚年生活,以体现党和国家对他们
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5]281号
发文日期:
1995-10-27
云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劳[1995]20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
关于建设部所属企业实行新工时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
建设部人事办公厅
文号:
建人[1995]602号
发文日期:
1995-10-19
为合理安排企业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对建设部所属企业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等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5]268号
发文日期:
1995-10-18
北京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劳仲文[1995]1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5]264号
发文日期:
1995-10-10
浙江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请示》(浙劳仲[1995]10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 根据《劳动法》和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
关于调入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
文号:
劳办发[1995]223号
发文日期:
1995-09-08
湖南省劳动厅: 你厅1995年8月16日和9月4日电传的《关于调入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所提两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
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发文单位:
劳动部
文号:
劳部发[1995]346号
发文日期:
1995-09-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单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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