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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师考试中级金融专业备考知识点:信托设立文件的内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12/18 14:27:07 字体:

网校小编整理了经济师中级金融专业备考常见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6年中级经济师有帮助!

【试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不属于信托文件必须载明的事项是( )。

A.信托目的

B.信托期限

C.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D.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方式和方法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信托设立文件的内容。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文件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信托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方式、方法。参见教材P127.

【知识点扩展】

信托设立文件的内容

信托文件应当载明的事项是设立信托所必须具备的要件,一旦有所欠缺可能导致信托不成立。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文件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信托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方式、方法。此外,信托文件可以选择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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