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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行政复议的受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2/26 15:34:03 字体:

2015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中级审计师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行政复议的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

2.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出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4)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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