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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人考发[2015]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27号)要求,为做好石家庄考区2015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举行,具体时间:
初、中级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 级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但同时需取得审计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名参加审计师资格考试。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师工作满6年。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方法和时间
201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时间
为5月19日至6月8日17时30分,网址: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选择石家庄考区,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注:考生务必于6月8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考生注意:
1、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网上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携带:
1、网上打印的初、中或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与自己所报考级别相关的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一份
3、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此证明为制式证明,可从报名网站下载)
于6月11日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6层)进行资格审查。
五、网上缴费
2015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于6月15日17时30分前完成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于6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报考人员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统一开票的,代办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每个考生缴费的信息汇总表)于网上缴费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逾期受票据上交管理时限制约不再办理。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2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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