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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期将近!为了让各位考生考前有所获益,网校汇总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止,祝大家备考愉快!
提问: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
解答:
如果没有提及是没有约定,或者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约定不明是有约定,但不明确。如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的,视为约定不明。
老师给您举例说明一下,:比如,2017年7月1日甲向乙借了10万,约定2017年12月31日到期。丙为甲做保证人,与乙签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期间为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这种约定视为没有约定。那么,按法律规定,丙的保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如果约定不明,说明债权人从某方面来说存在一定程度的要求保证人对债务担保更长的时间,比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因此,法律对这类保证合同给予更长的保证期间2年。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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