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60 苹果版本:8.7.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一审程序(06.1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18 16:35:26  字体:

招生方案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照片一键处理

会计人证件照

考试提醒

考试节点全知晓

考试提醒

第一审程序

普通程序 1.程序:7日内立案→5日内通知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5日内发送原告
【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开庭且公开
【注意】不公开审理的情形:①涉及国家秘密;②涉及个人隐私;③法律另有规定;④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注意:如选项中有“涉及商业秘密”的不选。
【链接】仲裁是开庭不公开。
简易程序 1.适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
2.程序:口头起诉,独任审理,可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不受普通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的限制。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点击查看原帖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2015中级职称教材上市 再购五册直达免快递费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