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反垄断法(08.1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14 11:18:50 字体:

  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

  1.特征:

  (1)垄断的客观方面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2)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者利益代表者(各种行业协会、行政主体)。

  (3)垄断的主观方面是牟取超额利益。

  (4)垄断的后果是排除或限制竟争。

  2.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和行政性垄断。

  3.反垄断法的适用:

  属地原则:中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

  效果原则:中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推荐:
  免费讲座:老师点拨2015中级职称考试重难点 高效备考备考快
  2015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各章难度分析及所占分值比重
  2015中级会计师各科考试重点内容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单科状元炼成记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