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中级会计实务 | 经济法 | 财务管理 |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早已拉开帷幕,同学们都学得怎么样了呢,网校给同学们整理了中级会计考试必备的十大黄金考点,参加考试一定躲不过这些内容,赶紧一起来练习吧!
已完结
1.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1)关于法定障碍——客观原因①不可抗力;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2)关于最后六个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上述事由,到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该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存在,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障碍消除。(3)中止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因“下列情形”出现,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1)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观原因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2)中断的法律后果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多选题)王某借给李某5万元。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
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
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
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看完同学们都学会了吗,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祝愿各位考生所得皆所愿!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