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抗辩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左乐 2020/02/13 12:26:44 字体:

我们给了生活多少耕耘,生活就会赏赐我们多少果实。我们给了生活多少懒惰,生活就会回敬我们多少苦涩!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也是一样!一起来学习吧~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 

抗辩权

抗辩权适用情形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后履行抗辩权先钱后货,后货一方先钱一方不履行,后货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不安抗辩权先钱后货,先钱一方先钱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货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有不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先钱的一方⑴“中止”合同并“通知”对方,要求对方证明有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的担保;⑵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担保,可以“解除”合同
【注意1】后履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3)丧失商业信誉(4)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注意2】先履行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行使不安抗辩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说明】“先钱后货”仅为举例,反之“先货后钱”亦然

提早准备,有备无患!越早比别人学习,成功的几率越大!也就能越早拿证!跟着老师进行学习,比自学效率更高,更有利于早点拿下中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报名啦!>>去了解2020中级会计职称课程

相关推荐:

打怪升级三件套 中级会计考生速来get直达秘籍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三大工具之一——题库使用说明>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