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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汇票的分类(03.0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3/04 10:28:05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汇票的分类

  依据出票人身份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依据到期日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是见票即行付款的汇票,包括注明:见票即付的汇票、到期日与出票日相同的汇票以及未记载到期日的汇票。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汇票,包括定期付款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出票行为包括:签发及交付。

  出票的记载事项

  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任意)。

  绝对记载事项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上述事项,缺一,汇票无效。

  相对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非法定记载事项

  签发票据的原因、用途或该票据上交易的合同号码。

  背书

  分为转让背书、质押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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