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诉讼(04.0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4/01 09:53:51 字体: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时间越来越紧张了,你准备好了吗?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诉讼

  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

  诉讼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特殊地域管辖: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

  损害赔偿,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将落地或被告住所地

  专利纠纷,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民法院去顶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审判程序

  两审终审制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为方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持续更新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同时为考生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为配合网校辅导课程特推出2016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现在订购,限时尊享7折优惠并且购书送价值1500元大礼包详情>>

  2016年中级职称辅导课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彬彬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