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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巩固练习: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23 15:42:15 字体: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为了让学员在最后的冲刺阶段有效练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经典习题,让我们一起借鉴经典,查缺补漏!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B.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D.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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