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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职称《经济法》试题:出质行为效力(04.0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4/08 11:56:35 字体: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后表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无效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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