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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师考试的五个科目中,《税法(一)》《税法(二)》和《涉税服务实务》被考生们称为“三税”。这三门科目内容紧密相关,是税务师考试的核心部分。大家在备考时都会面临一个问题:“三税”的学习顺序应该是怎样的?
《税法(一)》是“三税”中最基础的科目,内容相对简单,适合作为入门科目。通过学习《税法(一)》,可以掌握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的基本政策和计算方法,为后续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税法(二)》的内容较为复杂,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需要具备较强的理解能力。由于《税法(二)》与《税法(一)》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在学完《税法(一)》后再学习《税法(二)》,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涉税服务实务》是“三税”中综合性最强的科目,需要将《税法(一)》和《税法(二)》的知识应用到实际案例中。因此,建议大家在学完前两门科目后再学习《涉税服务实务》,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实务操作中的税务处理。
《涉税服务实务》可以单独报考,但条件是已经通过了《税法一》和《税法二》,强烈不建议大家先单独考《涉税服务实务》!
《涉税服务实务》的考试难度较大,零基础、零实操经验的同学复习起来会有些吃力。《涉税服务实务》是基于《税法一》《税法二》所学的18个税种的基础知识展开的实务性应用学科,所以各税种的申报代理要对18个税种的基础内容熟悉掌握后才可以熟练应用,也就是说必须要有《税法一》《税法二》的基础。
建议《税法一》和《税法二》放在一起备考。
《税法一》和《税法二》是把我们国家的18种税拆分成了两本教材,所以一起学习思路会比较连贯,知识体系也会比较完整。
《涉税服务实务》的综合性很强,不仅涉及到《税法一》和《税法二》的内容,也会牵扯到一些《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东西,所以通过了《税法一》和《税法二》只能说明你已经有了不错的基础,剩下的还需要继续努力,想“躺赢”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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