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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知识点《税法二》:计税成本(07.1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7/15 14:22:10 字体: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5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微学习笔记

  一、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二、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的确认:

  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总可售面积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三、企业对尚未出售的已完工开发产品和对已售开发产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修理等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准予在当期据实扣除。

  四、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

点击查看论坛学员微学习笔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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