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4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出租房屋的计税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4/08/07 09:01:55 字体:

本阶段的"每日一练"是以基础知识点练习为主。

下面就2024年7月30日到2024年8月5日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4年8月1日

甲公司旗下的一家分公司,拥有一处价值1000万元的大型仓库,2023年6月23日,将其中的20%出售,月底办理好产权转移手续;当月将其中的30%出租并且取得当年的不含税的租金收入10万元,剩下的自用。已知当地政府规定房产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2023年该企业应纳房产税( )万元。

A、8.4

B、2.4

C、6.7

D、9.5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该仓库的20%部分是1-6月从价计征;其中的30%部分1-6月从价计征,7-12月从租计征;剩下的50%部分全年从价计征。取得当年的租金收入10万元,所以不用再考虑月份。故应缴纳的房产税=1000×(1-20%)×20%×1.2%×6÷12+1000×(1-20%)×30%×1.2%×6÷12+10×12%+1000×(1-20%)×50%×1.2%=8.4(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房产税的计算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12%(个人出租住房为4%)

2.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房产余值。计税余值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损耗价值后的金额。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考试中是题目中的已知条件。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余值×税率1.2%=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税率1.2%

(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纳税。

【提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3)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产使用或交付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点击图片进入税务师题库刷好题↓

税务师考试题库

想做更多高质量练习题,可以购买应试指南辅导书,除了每章配有同步练习题,还有章节知识点解析哦!购买应试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