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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无权代理
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
1.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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