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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物权的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2/05 11:06:17 字体:

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物权的分类

物权主要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大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有物享有的物权。

他物权,是指权利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是指以动产为标的的物权。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的物权。

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为登记。

3.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是指不从属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

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所从属的权利服务的物权。

主物权能够独立存在,而从物权的存在须以它所从属的权利的存在为前提,主权利消灭时,从物权也随之消灭。

4.登记物权与非登记物权

登记物权,是指物权的设定、变更及终止须经登记机关登记才能产生相应法律效力的物权。

不动产为登记物权。

非登记物权,是指物权的取得或者丧失变更无须登记即可产生相应法律效力的物权。

5.普通物权与准物权

普通物权,是指由民法所规定的物权。

准物权,是指由矿业法、渔业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具有物权性质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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