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代位权行使条件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编辑: 2013/12/16 14:54:31 字体:

为助力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相关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经查甲的以下( )债权,根据债的保全与担保,乙可以主张行使代位权。

A.张某欠甲10万元

B.甲在A上市公司任职未取得的报酬30万元

C.甲的司机开车将车撞到大树上,所得保险金5万元

D.地方政府一次性支付退伍军人甲20万元退伍安置费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案讨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