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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22 16:54:49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九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十六: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

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征税的规定

(二)应税所得项目

(三)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

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征收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四)税收优惠

1.免纳个人所得税

2.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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