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税法二企业所得税练习题:股权和债权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1/05/13 18:41:23 字体:

(单选题)下列各项债权,准予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A.行政部门干预逃废的企业债权

B.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C.企业未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D.由国务院批准文件证明,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税法规定,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网校税务师免费在线题库有不少精选练习题可以做,帮大家巩固基础知识!可以进入税务师“每日一练”>>去做练习题!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去题库做题更方便,同时还能随时看新的考试政策,看直播也方便!(去下载>>

报名直通车专题300-180

自学税务师难度大,找不到重点吗?加入网校学习!2021税务师报名季特惠,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等精品课程优惠8.5折起,新人送50元红包,购课折上再减!领取优惠券>

更多推荐

税务师报名季省钱攻略 优质书课低价抢!

税务师高效实验班这样买太划算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