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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模拟题:动产质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3/10/09 10:31:22 字体:

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下列关于动产质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动产质权以质押合同成立为生效要件

B.动产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使用质物,不需要经过出质人的同意

C.动产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的孳息

D.质物灭失且无替代物会导致动产质权的消灭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质权的效力。动产质权以质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选项A错误。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所以选项B错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所以选项C错误。质物灭失且无替代物是动产质权消灭的原因之一。所以选项D正确。

【点评】动产质权以质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此处的“交付”,可以是现实交付,也可以是作为交付替代的“观念交付”中的简易交付、指示交付。

考察知识点

动产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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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好正保会计网校学习资源,好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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