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70 苹果版本:8.7.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混业经营征税规定(12.0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07 14:46:27  字体:

选课中心

多样班次随心选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备考干货任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题目等你练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报名提醒

备考省心又安心

报名提醒

  混业经营

  1.含义:是指纳税人生产或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2.税务处理:混业经营涉及增值税不同税率或征收率,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比较混合、兼营、混业行为的税务处理

特殊行为 
涉及税种 
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 
增值税、营业税 
按经营主业,只缴一个税 
兼营非应税 
增值税、营业税 
按核算水平,分别缴纳
增值税、营业税 
混业经营 
增值税 
按各自税率,均缴增值税 

以上是税务师《税法一》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了帮助参加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特意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练习题,祝您备考顺利!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