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税务师《税法一》试题:放弃免税权(6.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6/21 18:46:50 字体: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按照最新政策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放弃免税权的陈述正确的是( )。

A.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当月起,按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B.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按照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D.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

2016年税务师报考:如何利用零碎时间?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