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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印花税计税依据(8.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8/02 11:11:28 字体: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注册税务师在代理印花税纳税申报时,下列关于其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B.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C.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在规定期限和规定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D.应税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暂不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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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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