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分享的税务师《税法一》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税主体
征税主体:以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为主,还有财政机关、海关。
1.税务机关职权——共6项(注意多选题)
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收检查、违法处理等
2.税务机关职责——共9项(注意多选题)
宣传政策、纳税咨询、保密、回避等
【例题·单选题】下列职权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 )。
A.税收检查权
B.税收行政立法权
C.代位权和撤销权
D.税收法律立法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立法权,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税务机关没有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