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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一般收入(10.0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0/08 15:36:39 字体: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一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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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一般收入

  1.收入的内容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利息收入;

  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

  ①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

  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③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④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⑤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收入与费用的处理

  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6)租金收入;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2.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采取预收款方式,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需要安装和检验,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退回)处理

  (1)现金折扣: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2)商业折扣: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3)销售折让(退回):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退货)。

  【例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B.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C.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根据实际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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