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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答疑老师回复:
个人所得税各类所得应纳税额汇总:
征税项目 | 应纳税所得额 | 费用扣除 | 税率 | 计税方法 | 税额 | ||
综合所得 | 工资 | 月工薪收入-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 定额与附加扣除相结合 |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按月预缴 | 年终汇算清缴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劳务报酬 | 每次收入×(1-20%) | 定率 | 按次预缴 | ||||
特许权使用费 | |||||||
稿酬 | 每次收入×(1-20%)×70% | ||||||
经营所得 |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 限额内据实扣除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按年计征 | |||
财产租赁 | ⑴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 ⑵每次收入额4 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1-20%) 【注意】收入额=每次租金-其他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 定额、定率相结合 | 20%比例税率 | 按次纳税 | 应纳税所得额×20% | ||
财产转让 | 收入全额-原值-合理费用 | 限额内据实扣除 | |||||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 | 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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