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06.0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05 15:21:49 字体:

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