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80927)
【每日财税要闻】
1.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外商投资重大项目落地,决定从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8%降至7.5%。
2.北京日前开出了首张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这标志着北京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本市财政部门介绍,教育部门是北京市首个试点财政电子票据的部门。财政电子票据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的票据。相对于传统纸质财政票据,财政电子票据具有制作成本低、开具效率高、使用更便捷、监管更方便等特点。而“信息共享、数据跑路”的特点,也让此举提升了行政效率。
(以上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北京日报网站)
【实务技巧】
1.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税备案后,如果发生又发生了其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业务,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或者按照16%的税率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吗?
由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所以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简易计税减税备案后,36个月内发生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业务,均应按照3%减按2%的政策执行。如果要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需要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放弃减税,放弃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减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税备案后,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的业务不能按照16%的税率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
2.小型商贸企业可以在网上登记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吗?
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六条规定,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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