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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微企业预缴、汇算清缴时如何做税务处理?
答:
预缴时的税务处理
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①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②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
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定率征税的小微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微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无需再报送资料备案。
本年度新办的小微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小微企业汇算清缴
1.预缴时未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企业的年度申报情况,结合实际,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2.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终了后超过规定限额的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并按规定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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