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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有了新变化,这可该从何学起?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变化全梳理请看下文!
一、新增“首违不罚”制度
二、新增关联制度
三、调整代办年度汇算的确认方式
扩充了电子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强调确认在先。
四、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连续性劳务报酬,视同有任职受雇单位
按照累计预扣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为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这部分纳税人需向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五、新增了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
对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新增了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受理申报机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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