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财政部于7月19日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新准则何时开始必须使用是每一个财税从业人员都该了解的,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1.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这一要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避免该类上市公司境内外报表出现差异。
2.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两年的准备时间,以总结借鉴境外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经验,确保所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地执行新准则。
3.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三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准则在该类企业得到平稳有效实施。
4.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会计准则修订后身为财务人员要进行深入的了解学习,并能正确掌握运用,如果在新准则的学习使用上你遇到了难题,可以咨询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们,加入实操、咨询、就业一体化训练营,你得到的将超乎你想像。点击加入>>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