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哪些凭证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 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只有提升了个人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提涨薪的底气。 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点击了解详情>>
更多推荐:
下一篇:水污染物环保税税额多少?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