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专业设置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5年11月6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三、考场设置
全省在九个市、州、地设置分考区,考场均设在市、州、地所在地。贵阳地区(含省直)的考生均在贵阳市人事局开设的报名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者。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四)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五)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六)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七)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地直报名时间确定在4月19日至4月22日,过期一律不予补报,各县报名时间由各县自行确定,但报名材料及订书单务于4月25日前上报到地区,逾期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应持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近期半身正面同底彩色照片1张和报名表(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印单),到地直或各县报名点报名,并办理预订考试用书等手续。
六、收费标准
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1]5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试用书预订及上报时间
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针对2004年考试用书中的问题,在修改勘误的基础上重新印制了2005年版考试用书。考生在预订考试用书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新的交通法规,《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是重新编篡的,2004年版的书已作废。
2、《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与》初、中级,《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仍为2004年版书(附送勘误表)。
3、持有2004年版其他专业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到人事部考试中心网站上下载勘误表备考。
根据考试的要求和考生的实际需要,人事部考试中心今年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知识》等部分专业考试辅导书。考试辅导书将紧密结合考试用书的内容,针对性强,专业特点突出,对帮助考生理解专业考试用书,提高应考能力有较大的帮助。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