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下一步 如何改分类征收与九级税率
“这次调整,应该说是个人所得税分步改革的一个开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说。在他看来,随着十届全国人大17次会议启动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程序,相应的个税改革将会一步步走下去。
然而,改革的每一步都充满了争论。个税起征点定在多少合适?全国统一还是各地可以有不同标准?目前的税率是否过高?税率机制是否对富人更加有利?改革的方向到底在哪里?
8月26日,孙钢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专访,全面解析新一轮个税改革的焦点问题。
不能轻言地区差别
《21世纪》:此次个税调整的一个重点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并要求全国统一标准,不再实行浮动制。你如何看待这一改革?
孙钢:如果在几年前,我是赞成浮动的。因为当时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地方有权力在法律规定浮动范围内来确定本地的扣除标准。但现在它是中央地方的共享税,税权集中在中央,地方已无权决定扣除标准,否则会侵犯中央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允许浮动,地方都会向高限浮动,其结果最后还是一个统一的税率,都是最高税率。
《21世纪》:各地往高限走的动力在哪儿?
孙钢:因为现在存在一个地方的竞争。如果地方扣除额定得过低,很多人才就可能不愿意流动到这个地区了,所以各地都会向高处走。
《21世纪》:那么你觉得扣除额定在1500元是否合适呢?
孙钢:合适不合适,每个人看法不同,很多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无论定到一个什么位置,都是有人赞成有人不赞成。
我觉得,达到一个大家基本上能够接受的范围就可以了,而且这并不是一次到位的。更合理的应该是指数化,就是按照每年的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的情况进行调整,而不要采取多少年才动一次的做法。
《21世纪》:对高收入者实行主动申报是此次个税调整的另外一个重点,你怎么看这个新规定?
孙钢:高收入泛泛讲容易,但一具体就比较难确定。什么是高收入?多少算高收入?在沿海地区,年薪12万算高收入;但在西部,年薪6万可能就算高收入了,地区差异是很大的。
这一规定的操作难度相当大,它恐怕更多是表明政府力图加强对高收入者的调节的态度。真正要实际操作起来,基本上还是要按照法律来办,该征多少就征多少。
现在工资收入,普遍实行代扣代缴,这方面逃税较少。很多逃税集中在演艺界和自由职业者。比如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收费都是很高的,但财务制度不健全,很多收入在账面上都反映得不充分,个人申报的时候都是很低的。因此需要在这方面加强对他们的管理。
个税分步改革的新起点
《21世纪》:对个税法进行修改的呼声一直很强,为什么选择这一时机?
孙钢:这次调整,应该说是个人所得税分步改革的一个开端。
这么多年了,个税一直不动,其实并不是不想动,只是动起来难度很大。1994年修订了以后,1995年实际上就开始准备新的修订了。1997、1998年人大都想要审议修改,但最后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排上队。各种方案摆在了桌面,但主要还是各方面的意见难以统一。
最近几年,全国人大开会都对个税提出了看法,社会上要求改革的呼声也很高。现在看,此次调整也主要是针对大家意见最大的问题先动一下,表明个税改革开始启动了。修改目前两个问题,是因为这两个问题比较容易达成一致,而且也是目前大家反映最强烈的,修改它是顺应民意的表现。
个税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现在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以后还有相应的改革会一步步走下去。
《21世纪》:那目前的个税体系还存在哪些需要进一步改革的地方呢?
孙钢:不完善的地方还很多。首先,从税制模式上看,目前的分类征收制是一种比较落后的税制模式。分类征收的好处在于比较简便,计算起来比较容易,扣缴也比较方便。但分类税制最大缺陷就是公平性差。同样所得,税负可能就不一样。所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今后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但是现在综合是否有这个条件?如果你在几个单位领钱,税务局能把你在几个单位的收入汇总在一起吗?申报的是否真实,税务局怎么来查核你?税务机关目前还缺乏核查人们申报真实与否的能力,所以如果现在推开的话,就很容易流于形式。所以,要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许多基本制度,包括收入的汇总、银行存款、财产的实名登记制等等。
其次,扣除标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现在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不管什么人都是一个标准。国外一般采用生计扣除法,就是根据人们的基本生活支出需要分别规定不同的扣除标准。比如单身与结婚人士,扣除额度是不同的。家庭按人口扣除,如果有未满18周岁的孩子在上学的,增加扣除多少,甚至包括孩子上学有没有校车,扣除都有所区别。但我们现在不管家里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赚钱,都是按统一的标准扣除,当然会有一部分人不满意。
同时,目前我们的九级累进税率结构还不尽合理。第一,按照世界各国税制发展趋势看,九级过多。累进税率并不是级数越多越公平,级数越多,算起账来越麻烦,而且会降低征收效率,国外一般都简化为三到五级。第二,最高税率各国都在降低,国外一般最高税率在40%以下的为多。第三,级差设计也不尽合理。比如第一级5%税率,仅为500元,区间比较窄,能不能适当扩大?能不能1000-1500之内都是 5%?这样可以更多照顾到低收入的纳税人。
《21世纪》:对九级税率的改革难道条件也不成熟吗?
孙钢:九级税率没有改革,主要还是因为观点不一致。到底变成5级、6级还是4级?最高税率降不降,降多少?都有很大的意见分歧。比如,一部分人主张对高收入者加大调解力度,不同意降低最高税率,认为只有高税率才能体现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但实际上税率很高用不上。税率越高,逃税的动机越强,税率过高,会促使纳税人采用很多办法来分解收入。45%的税率在实际中基本用不上,是中看不中用,倒可能吓跑一批外国人才。
《21世纪》: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是为了增加税收还是为了调节收入?
孙钢:如果为了收入,不如把增值税提高半个百分点,何必花这么大力气去征收这个税?个税虽然目前增长很快,也不过是1700多亿,而增值税有1万多亿。因此,个人所得税还是要体现收入调节的。当然,调节和收入是相互联系的,收不上税来还谈什么调节?只有收上这些税,才表明调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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