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是否缴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问:您好,外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额是否要交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谢谢!
答:您好:不需要征收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国税发[1994]38 号 )
近来,不少地区询问税制改革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问题。鉴于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的税种外,其他税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适用问题,国务院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的精神,在近期内作出规定,因此,总局意见: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按照国务院将要下发的通知执行,在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征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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