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历史之最
最早的免税通行证
是战国时期楚怀王赐给鄂君启的4件金节,于1957年4月在安徽省寿县城东门1公里的邱家花园里出土。经各方面研究,鄂君启金节可能是楚怀王六年(公元前323年)的器物,据铭文所载,凭此节“凡所达货贿者以节传出之”,可以免税通行, 但铭文中也提出了一些限制,使这些金节只有在指定的路线和区域内才有效。
鄂君启4件金节,形式相同,均用青铜仿竹制成,每件中间都有一竹节,宽7.3厘米,厚0.7厘米,弧长8 厘米。一件稍长的为31厘米,其余均为29.6厘米。如把3件等长的金节并起来,恰合成大半个竹筒。金节上都有铭文,稍长的一件,有9行铭文,每行18字,共165字;另3件每件9行铭文,每行16个字,共150字,铭文全用金镂错成,字形耀目,笔画熟练劲秀。
最早的商税
据《周礼》记载,从周公时期国家开始征收商税。在这时期,个人经商已经有了一定规模,商人赢利日渐丰富,统治者出于国家开支不断增大和挥霍享受的需要,开始通过征税来增加收入。当时市上设有专门主管收税的廛(chan二声)人。税种有5种:絘(ci一声)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其中絘布是对市场上店铺征收的占地税;总布是对无房屋而占地的商行所征收的地皮税;质布是对买卖间贸易券契使用不但征收的罚款;罚布是对违反市场禁令的商人征收的罚款;廛布是对借用邸舍(仓库)或场地存放货物而征的税。这些税收都收取铜铸币。遇到灾荒和瘟疫,商税则免收。
最早的田税
是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据《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列国中的鲁国首先实行初税亩,这是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最早征收的车船税
最早对私人拥有的车辆和舟船征税是在汉代初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汉朝就颁布了征收车船税的规定,当时叫”算商车”,”算”为征税基本单位,一算为120钱,这时的征收对象还只局限于载货的商船和商车。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开始把非商业性的车船也列入征税范围。法令规定,非商业用车每辆征税一算,商业用车征税加倍;舟船五丈以上征税一算,”三老”(掌管教化的乡官)和”骑士”(由各郡训练的骑兵)免征车船税。 同时规定,对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人给以处罚,对告发的人进行奖励。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车船税停止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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