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注协发布6个审计准则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修订)》、《审计工作底稿(修订)》、《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修订)》、《与治理层的沟通(修订)》、《计划审计工作(修订)》和《比较信息》。
目前,我国审计准则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但由于审计环境变化很大,迫切需要加快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步伐,以满足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需要,并进一步缩小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第一,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带来巨大审计风险,需要通过完善审计准则加以应对。随着企业组织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方式日益复杂,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影响日益加深,会计判断和估计日益复杂,一些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动机和压力日益增大,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审计风险越来越大,需要出台新的审计准则予以指导。
第二,部分审计准则已不能满足行业要求,需要及时加以修订。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局限性日渐明显,主要表现在不能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随着审计风险准则的出台,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理念、审计程序和审计责任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有必要起草和修订相关审计准则。
第三,国际审计准则有了新的进展,需要我们在国际趋同上有新的举措。由于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在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方面存在问题,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于2003年底及时出台了4个审计风险准则。与此同时,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还正在加紧修订其他相关准则。如果我国不加快有关准则的起草和修订,不仅部分审计准则将难以满足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需要,还将拉大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差距。
第四,会计准则加快制定进程,需要审计准则同时跟进。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需要两把尺度: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由于部分审计准则与会计准则存在紧密联系,一旦会计准则出现制定、修订和废止的情况,审计准则应当及时出台或修订。目前,我国正在加快会计准则的制定进程,审计准则建设也要相应加快步伐。
今年以来,在王军部长助理和刘仲藜会长的关怀和直接指导下,中注协制定了未来三年审计准则建设的工作目标,即在未来的三年内,将陆续制定和修订发布22个审计准则项目,到2007年底,与国际审计准则相对应的项目将达到48个,基本形成与中国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中国审计准则体系。这次发布的6个准则征求意见稿,是中注协为实现未来三年工作目标所进行工作的一部分。
上述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如何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在签订业务约定书、制定审计计划、形成工作记录、发现管理层舞弊行为、就重大事项与治理层沟通以及对比较财务信息出具审计报告等方面提供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