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活动和审计活动之中,无时无刻不面临着各种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化,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的影响与日俱增。研究它们的关系,以正确地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尽可能地防范、规避风险,更好地保护财会、审计人员的利益,是必须重视的课题。本文拟就两者之间的关系作以下探讨。
一、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的联系
1.风险的客观性,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通过各种手段降低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而不能完全消除它们。首先,会计活动与审计活动都存在着固有风险。财务会计是基于一系列的假设和前提的,这些假设和前提是对不确定的客观经济环境所作的一种描述,并以其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理论基础: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些假设并不总是成立的。如基于持续经营及由此而产生的会计分期假设,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必然要使用大量的估计和判断,而货币计量假设是以币值不变为前提的,同样是一种远离现实生活的理想状态。审计固有风险是指假定不存在相关内部控制时,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或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这是一种由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处理过程本身发生差错的可能性,是被审计单位经营过程中所固有的,同样是与生俱来的。其次,会计活动与审计活动基于其工作性质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会计理论、会计方法的局限性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会计报表只能近似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貌。同时,现实生活中,由于所有者、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在利益追求上客观存在的差异性,使得他们都有可能对会计行为施加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的影响,从而使会计信息偏离客观真实,导致会计信息的错报、漏报。审计风险同样也是由审计工作的判断性质所决定的。审计工作离不开职业判断,判断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如被审讣单位内部控制完善程度的判断,会计报表编制公允程度的判断等,而审计人员受工作经验、执业水平的限制,对于同样的问题,可能产生不同的判断。正是由于审计工作的测试性质和其固有的局限性,以及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因素的影响,在形成审计意见时,仍有可能存在某些重要的错报,亦即存在审计风险。
2.风险的潜在性;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都只是—种可能性,潜存于会计、审计工作中,它们能否从潜在的风险转化为现实的风险,足需要一定条件的。如果会计信息存在错漏,但没有被发现,或虽被发现未被追究,则会计人员不会或不会全部承担山此造成的损失;同样,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虽然判断失误,或者由于违约、过失、欺诈等原因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但没有使依赖审计报告作出决策的报告使用人遭受损失,即使审计人员的行为偏离了审计准则的规定,也仅仅是潜在的风险。只有当审计的委托人或依赖审计报告的社会公众要求追究这种责任时,或要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时,这种潜在的风险才会转化成现实的损失。
3.风险的严重性?无论何种风险—旦变为现实的损失,其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的:信息的真实完整是会计的生命。就一个单位而言,会计信息是改善具内部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就格个社会而言,会计信息是引导礼会资源优化配置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失真不仅会损坏企业形象,还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危害。会计人员也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同样,审计人员由于违约、过失、欺诈或审计失败等原因,也可能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严重的甚至导致经济秩序的紊乱。对此,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审计人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因此,强化会计、审计人员的责仟意识和风险意识,保证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其意义非同小可;
4.风险的可控性。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的影响因素是多样的,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就发生相应的变化,因而,通过控制这些影响风险的因素,有可能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现行会计准则中,对同一经济事项往往规定多种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但这在同时也增加了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我们可以通过限制这种选择的可能性,降低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降低会计风险。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各种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早发现、识别和控制会计风险,防止各种错弊的发生:另外,在审计风险三因素中,检查风险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之间存在着反比关系,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决定着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评估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高,审计人员町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就越低,反之亦然。因此,人们可以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评估方法,据以有效地控制检查风险。
二、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的区别
1.风险产生的基础不同。风险源于责任。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虽然表现形式多样,但其根源产生于相应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而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需要严格区分的。会计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如果一个单位的会计人员或管理当局没有尽职尽责地做到这一点,就必然面临着巨大的会计风险。审计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计人员为履行其职责,必须对审计工作作出合理的安排,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去执行审计业务,以便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所存在的重大错误、舞弊以及对会计报表有直接影响的重大违反法规的行为。否则,将同样面临巨大的审计风险。但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者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正是由于其产生的基础不同,这就在根本不把会计风险和审计风险区分开来。
2.风险构成的因素不同。构成会计风险的因素除了会计本身固有的原因外,主要是会计人员和管理当局的行为风险,会计人员和管理当局的行为风险又是由技术风险和道德风险两方面组成。技术风险是指在业务处理上操作失误或理解偏差而产生的风险,道德风险是山于委托代理各方利益追求和行为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而审计风险(AR),是由固有风险(1R)、控制风险(CR)和检查风险(DR)所组成,二者关系构成的模型是:AR=IRXCRXDR. 3.风险可控的程度不同、就会计风险而言,其固有风险主要是由于会计理论和技术发展本身的局限性而产生的,一般会计人员没有能力也没有责任去把握和控制。对于技术风险和道德风险,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加强思想改造和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增强职业道德而有效地控制。就审计风险而言,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通常受项目的性质、内部控制的强弱、业务经营的性质、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这些都是与审计人员无关的,审计人员只能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而不能影响和降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审计人员惟一可以控制的是检查风险。实践中,审计人员就是通过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