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财政的提出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但更重要的是一个根据国情进行实践的问题
当我们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就是要使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但是,市场机制本身不是十全十美。我国的市场正在发展健全之中,政府自然要起作用,政府的职能就规定了财政范围。政府的作用用什么概念称谓倒在其次。公共财政的提出,本质上就是探讨市场与政府作用如何配合的问题。
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这个“配合”是不同的。每个国家在不同的时期配合的方式与程度不同,欧美之间有差异,日本与它们相比又有差异。比较合适的标准有两个:第一是效率,第二是公平。市场的最优资源配置产生的效率,加上宏观上的分配等措施使经济不断发展,从而使效率最大。另外一点是社会公平,江泽民同志讲要建立稳固、强大的财政,其中的一点就是要使财政能够发挥它对社会分配调节的作用。公平带来社会稳定。效率加上社会稳定,带来持续的发展,这才是目标。持续发展是综合标准,财政“缺位”与“越位”的判别标准是在这样的目标之下和发展过程中确定的。所以,公共财政主要是实践,在实践中该退的要“勇退”,比如我们现在讨论的财政退出一些领域的问题。但国内国际方面的新问题可能使政府在一些方面还要“勇进”,比如,几乎所有的结构调整都要求政府或多或少地进入,大到产业的结构,小到产业中的行业结构,更小的则如行业中企业的结构、产品结构、甚至对某些企业的管制力度的大小等,都要不同程度地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个框架,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整体,这框架不是框子,把事情框死了、恒定不变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出现了很多新生事物,比如资本市场、政府采购等新事物,它们会对进、退产生影响。各地方在实践中的一个个经验,构成了目前讨论的公共财政的一砖一瓦,最后形成自己实践的框架。
二、积极财政如何实施以及是否延续要在具体环境中看其效果来决定
我赞成“四两拨千斤”的说法。政府经济部门是“四两”,可以对非政府的经济部门拨“千斤”。比如政府推动新技术发展,现代任何国家都如此,国家推动后就发展起来了;比如结构调整,公共部门的调整可以起带动作用;再比如政府推动资本市场建立,可以用它来推动行业、部门经济结构的改革。这样就影响到“进”“退”的范围。
我国因为农业比重相对大、农村人口多、内需不足,财政可以起作用,也应继续起作用。不要把积极财政政策仅仅认为是扩张。西方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扩张理论是在供需之间进行讨论的,当时提出的“缺口论”是在宏观、总量概念上的判断。在这个层面上形成了他们的政策。可是所有的国家都遇到的问题是有时政策有效,有时则无效,比如美联储的格林斯潘,以往通过降低短期利率来刺激经济,很见效,但是现在效果不好,我们也要具体分析,如项怀诚部长讲的,我们的财政政策也看条件。看什么条件下这个政策效果明显,什么条件下这个效果不明显。政策的有效性在西方经济学中也是不断地进行讨论和认识的,在不同条件下它的效果是不同的。这涉及到经济机制的系统的认识,对特定环境的分析。全世界讨论政策的人,都注重政策的基础,市场反应,企业以及个人行为等,它们在政策实施中的变动要做具体分析。我们应当向下走一下,在宏观层面之下判断。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实施积极的政策,要看它的有效性的变化,从我国的投资、消费行为、投资态度、心理预期等的变化反应、甚至经济上升的反应中,找出是否继续实施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