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的高风险特征,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控机制。中国银监会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建设,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多次强调,要促进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根据金融违法违纪案件绝大部分发生在基层、绝大部分人员是基层干部、绝大部分是年轻人的“三个绝大部分”的特点,加强银行尤其是基层银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十分重要。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开始重视内控建设,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内控机制运行中尚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内控制度的建设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金融新业务、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内控制度明显地存在滞后现象;内控制度执行与规章要求不相匹配,有些部门管理人员制度观念淡薄,对执行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差错事故时有发生;职能部门检查与管理现状不同步,检查各自为政、手段单一、监控乏力。
为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银行尤其是基层银行必须建立高效、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领导要重视内控建设,应始终坚持以业务为中心,以内控为保证,一手抓业务开拓,一手抓内控监督。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当作大事来抓,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总负责”的防范工作要求。
二是要健全内控机制,进一步整章建制,使管理制度逐步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岗位职责,基层银行要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严格岗位分工,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使每一项业务环节都纳入控制过程。建立规章制度,坚持实行制度在先、学习紧随其后、业务最后开办的模式,根据“授权有限、相互牵制”的原则,按照全面、具体、精炼、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立管理流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突出内部控制的中心环节和重点部位,以推动基层银行经营管理的明晰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要实行内部制约制度,杜绝任何个人包办业务处理的全部环节,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在会计结算业务和出纳业务中,实行证、章、压(押)三分管,电子联行业务必须经办、复核、授权三分开,相互监督,确保银行资金安全。信贷、信用卡、营业网点、会计账务等部门岗位要建立全方位的双人复核制度。
四是要强化督查。内控检查职能部门应转变监督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强化事前监督,不仅需要检查各项业务的操作是否合规,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将稽核的关口前移,从查弊到防范的转移,对业务中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