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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小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小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比照主营业务收入的规定办理。具体账务处理:
(1)小企业销售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3)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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