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性服务业15%加计抵减政策,去年没抵减完的余额还能继续抵吗?
我公司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底还有加计抵减余额10万元未抵减完,2023年有了新的加计抵减政策,请问去年没抵减完的余额还能在今年继续抵减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你公司此前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在加计抵减政策有效期内(2023年12月31日前)继续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