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对外销售,如何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进固定资产自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对外销售,如何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进固定资产自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对外销售,如何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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