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销了坏账,核销的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是否需要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损失,客户破产清算后,我公司核销了坏账,核销的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是否需要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附件: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规定,税务机关不再留存。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